氨制冷系統安裝、調試及驗收說明書
本說明書是設計文件之一,是制冷工藝設計對安裝工程提出的要求,安裝工程除應按施工圖施工外;本說明書與施工圖具有同樣效力。
1. 氨壓縮機安裝:
1.1 各種氨壓縮機的具體安裝要求(包括試車及驗收要求)應符合現行《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通用規范》(GB50231—98),并且應符合相應產品樣本的技術要求。
1.2氨壓縮機基礎在搗灌前必須將基礎施工圖與實物核對,核實螺孔位置及螺栓長度,初次澆灌的基礎高度應比設備底盤安裝標高低20—40毫米,并使其表面粗糙,以便灌漿時能結合牢固。
2. 氨壓縮機輔助設備安裝:
2.1 氨制冷系統中的輔助設備、壓力容器(如油氨分離器、蒸發式冷凝器、高壓貯液器、輔助貯液器、中間冷卻器、低壓循環桶、氨液分離器、排液桶、空氣分離器、集油器、緊急泄氨器等)安裝前必須檢查出廠合格證件,如無合格證件或經運輸后發現損傷時,應進行牢固性和氣密性試驗,試壓條件按國家標準《鋼制壓力容器》(GB150—89)技術條件的規定進行。
2.2 制冷輔助設備的基礎在搗灌前必須按實物核對螺栓預留孔洞的定位。
2.3制冷輔助設備的安裝,除圖紙注明的要求外,一般均須平直、牢固、準確,連接管線正確,油氨分離器、冷凝器等易震動的壓力容器,其地腳螺栓應采用雙螺帽或增加彈簧墊圈。
2.4 低溫壓力容器安裝時應增設墊木,盡量減少冷橋,墊木應為浸油墊木。
3. 測量儀表安裝:
3.1 所有測量儀表及元件均須采用氨專用產品,安裝前應按有關產品樣本或技術文件核準其準確性及靈敏性。
3.2 冷凝器、油氨分離器、高壓貯液器、高、低壓調節站,輔助貯氨器、集油器、中間冷卻器、低壓循環桶,加氨站等高、低壓容器上均安裝壓力表,氨用壓力表等級應不低于2.5級精度。
3.3 所有儀表應安裝在照明良好,便于觀察,不妨礙操作、檢修的位置。
4. 閥門安裝:
制冷系統管道應采用氨專用閥門和配件, 其公稱壓力>=2.5MPa,并不得有銅質、鍍鋅、鍍錫的零配件。
4.1 氨系統用各種閥門(如截止閥、節流閥、止回閥、安全閥、浮球閥、電磁閥、電動閥及浮球式液面指示裝置等),在安裝前須單個試驗其靈敏度及密封性。
4.2 各種閥門安裝時必須注意流向,不得裝反,并必須將閥門安裝平直,閥門手柄嚴禁朝下。
4.3 安全閥安裝前應檢查鉛封情況和出廠合格證,不得隨意拆啟,若其規定壓力與設計壓力不符,應按專業技術規定將該安全閥進行調整,作出調壓記錄,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專業技術人員檢驗合格后,再行鉛封。高壓容器上裝設的安全閥其開啟壓力為1.85Mpa, 低壓和中壓容器及管道上裝設的安全閥其開啟壓力為1.25MPa。
5. 管道安裝:
5.1 氨系統管道一律采用無縫鋼管,安裝前必須逐根檢查鋼管質量,并應將管內沙子、鐵銹、油污等污物清除干凈。
5.2 氨系統管道在安裝中應盡量避免突然向上或向下的連續彎曲現象,以免造成氣封、液封、油封。
5.3 凡從壓縮機至冷凝器的高壓排氣管線,當其穿過(或接近)易燃材料構筑物時不得使其周圍凈空小于100毫米,否則應以非燃燒材料隔絕,但為了防止震動仍應有20—30毫米空隙。
5.4 管線的安裝應嚴格符合設計要求并保持下列的傾斜方向和坡度。
管道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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傾斜方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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傾斜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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壓縮機排氣管至氨油分離器的水平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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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氨油分離器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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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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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安裝在室外冷凝器相連接的排氣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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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冷凝器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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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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壓縮機吸氣管的水平管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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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氨液分離器或低壓循環桶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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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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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凝器至高壓儲液桶的出液管其水平管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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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高壓貯液器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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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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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體分配站至蒸發排管的供液管水平管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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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排管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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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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蒸發排管至氣體分配站的回氣管水平管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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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排管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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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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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5 法蘭連接
5.5.1 當管道與設備閥門采用法蘭連接時,在法蘭凹口內必須放厚度為2—3mm的中壓橡膠石棉板墊圈。
5.5.2 螺紋連接的密封處理可采用聚四氟乙烯密封帶或氧化鋁(黃鉛粉)和純甘油填料, 用密封帶的使用方法是面對管口, 按順時針方向將密封帶纏緊在螺紋上(注意不要纏到管外,以免減少管子斷面),用氧化鋁(黃鉛粉)和純甘油填料的使用方法是將填料填在管口螺紋處。
5.6 制冷工藝管道焊接
5.6.1 氨系統管道連接采用電焊, 管壁厚度<=2.5mm時采用氣焊,選用焊條成份要與管材相適應,焊條采用E4303。
5.6.2 系統管道三通連接時,應將支管依氨流向彎成弧形再行燒焊,當支管與干管同徑且管道內徑小于50毫米時,則需在干管上加大1號直徑之管段,再按以上規定燒焊,不同管徑直線焊接時,應將大管焊接端滾小或與小管同心同徑,再進行對焊。
5.6.3 氨系統管道的焊縫漏點修補次數不得超過兩次,否則需割去換管重焊,管道連接法蘭或焊縫不得設于墻內或不便檢修之處。
5.6.4 氨系統管道的焊接宜在氣溫0℃以上進行,如氣溫低于0℃, 焊接前應注意清除管道上的水汽、冰霜。
5.6.5 其它要求參見《制冷系統壓力管道設計規定》。
6. 系統試壓試漏
6.1
系統試壓
氨系統管道安裝完畢后,
應以壓縮空氣進行吹除排污,將系統中污物排凈后,再以壓縮空氣進行試壓,高壓部分用1.8Mpa(表壓),低壓部分用1.2Mpa試壓,開始六十小時內,氣體冷卻的壓力降不大于0.03Mpa,以后18小時內,壓力不再下降為合格,要防止草率從事,嚴格遵守國標《制冷設備、空氣分離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(GB50274)有關規定。
6.2
系統氨試漏
6.2.1 氨系統經壓力試驗和抽真空試驗合格后,方可用少量氨氣試漏,充氨試驗壓力為0.2Mpa(表壓)。
6.2.2 氨試漏應分段、分間進行,氨氣試漏不得向系統灌入大量氨液。
6.2.3 氨試漏可用PH試紙和酚酞試紙檢漏。
6.2.4 檢漏完畢后發現有漏點時,必須將系統內的氨氣抽凈,并與大氣連通后方能進行補焊,嚴禁在系統含氨的情況下補焊。
6.3
氣密試驗:高壓部分:1.8MPa
; 低壓部分:1.2MPa。
7. 設備和管道絕熱
7.1 氨系統管道和設備只有在上述試壓、試漏合格后,在充注制冷劑以前進行包扎絕熱層。
7.2
氨系統中在蒸發壓力下工作的低壓設備和管道,以及其它低溫設備及管道均需進行絕熱保溫。
7.3
絕熱保溫 層
施工時,應嚴格按規范標準進行操作施工,絕熱保溫層必須與設備和管道粘貼牢實,不得留有空隙。
7.4
制冷系統中在冷凝壓力下工作的設備和管道一律不做絕熱保溫。
8. 管道刷油漆
制冷系統管道和設備經排污、氣密、真空、充氨試驗合格后,均應涂防銹底漆二遍,色漆二遍(保溫層在其保護面層的外面涂色漆二遍,外包鍍鋅鋼板或彩色鋼板的管道可不涂漆),光滑排管僅刷防銹漆兩遍,機房、設備間、冷凝器和貯液器等設備的管道按下列規定涂色。
排氣管 —— 紅色 中壓管
——
粉紅色
高壓液管 —— 淺黃色 放油管
——
淺棕色
絕熱管涂色:
回氣管
——
淡藍色 供液管
——
米黃色
9. 系統充氨
9.1
系統充氨必須在試壓、試漏和絕熱保溫工作全部完成后,才準許向系統充氨。
9.2
充氨時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充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。
9.3
充氨時應分段、分間進行,先充入少量氨液,如發現有滲漏點,應先將該設備或管段內的氨液抽凈,并與其它部分隔斷,連通大氣后再進行修補,直至整個系統不再滲漏方能正式充氨。
10. 制冷系統試運行和驗收投產
10.1
氨系統在負荷運行前應進行空負荷運行,充氨后應將壓縮機逐臺進行負荷試運行,每臺最后一次連續運轉時間不得少于24小時,每臺累計運轉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,當系統負荷試運行正常后才能正式提請驗收。
10.2
制冷系統安裝工程全部峻工并試運行合格后,按(GB50274—98)《制冷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 收規范》和(GB50231—98)《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通用規范》以及其它有關規范標準中的各項規定進行驗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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